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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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1 12:29:52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5月1日-5月10日
现场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地点: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办公室南湖校区东配楼一楼东N120)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计划数
科目1
科目2
科目3
1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5
35
速写
色彩
英语
2
环境设计
130503
35
3
动画
130310
8
4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1/080702
5
高等数学
电路
英语
5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2
14
高等数学
机械设计基础
英语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1
20
高等数学
C语言程序设计
英语
7
英语
050201
8
英语翻译与写作
综合英语
英语听力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27
计算机基础
会计学原理
英语
9
会计学
120203K
60
10
金融学
020301K
26
11
财务管理
120204
12
12
市场营销
120202
25
计算机基础
管理学
英语
13
电子商务
120801
25
武汉纺织大学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一、选拔对象
2015年我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为: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不招收退役士兵考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学习勤奋,努力掌握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和运用知识能力,修完或提前修完所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良好,达到获得专科毕业证的全部条件,能如期毕业。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
4、身体健康,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标准执行。
三、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见上表)
四、报考流程
1、报名程序
(1)学校代码:10495
(2)网上预报名(5月1日-5月10日):请考生先在网上预报名,报名地址:http://211.67.48.42/zsb。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打印申请表并手动签名,贴上一张两寸照片,并在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
(3)现场报名确认
i. 报名时间:5月11日-5月15日
ii. 报名地点: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办公室(南湖校区东配楼一楼东N120)
iii. 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身份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到我校办理现场报名及确认手续,并现场采集考生图像信息。
iv. 资格审查: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
v. 报考专业:每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
vi. 报名收费:预审通过的考生需交纳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
vii. 信息核对:考生于5月20-21日在教务处网站上查询并核对报考信息。
2、计划调整
在报名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实际情况,我校将在本年度普通“专升本”总计划数内,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专业计划调整情况将在专升本工作网址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并严格按公示的招生专业及计划执行。
3、考试及录取
(1)考试科目:申请我校普通“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选拔考试,考试科目为3门,具体科目见第二条。
(2)领取准考证:已报名的考生本人于6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4:00)持身份证、报名表到我校南湖校区东配楼一楼东N120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3)考试: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时间为6月6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4)查询:考生在6月20日前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5)录取: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专升本计划内按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单科合格线,在单科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试科目总分排序,顺次录取(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情况,先比较科目1成绩,再比较科目2成绩,最后比较科目3成绩,分数较优者预录,三者同分的加面试)。
(6)公示: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名单在我校教务处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
(7)备案: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在领取录取通知书时,学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8)报到: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教务处报到注册,并在财务处缴纳学费,逾期一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后,向我校移交。
五、收费项目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普通专升本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2015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除收取报名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和代扣费用外,没有其他任何收费项目。
六、学籍管理及就业政策
1、被录取的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注册。报到时,先缴纳当年学费、住宿费,然后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办理入学手续。
2、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我校到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3、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七、招生网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四萍
联系电话:027?59367534(阳光校区),027?59363730(南湖校区)
通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一号武汉纺织大学教务处
邮政编码:430200
招生信息查询网址:http://jwc.wtu.edu.cn
举报电话:027-59367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