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学院《音乐舞蹈综合考察》课程专升本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的
专升本考试是考核学生是否达到了升入本科继续学习的要求而进行的选拔性功能的考试。
本考试是以舞蹈类专业(音乐方向)的音乐基础技能和学习潜能为基础,测试考生的音乐素养、音乐技巧、乐感和对音乐风格的把握能力、表现能力、表演能力等方面是否具有本科学习的能力。
二、适用专业
该大纲适用于“专升本”考试中舞蹈表演专业(音乐方向)。
三、考试内容
(一)考试要求
1. 考生自带钢琴伴奏或自备伴奏音乐U 盘,U盘中只能存放本次考试所用MP3格式音频文件。
2. 服装、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3. 每5名考生为一组,逐项进行考试。
(二)考试范围
1. 剧目展示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身体协调性、舞蹈表演基本素质和对舞蹈作品的表现力,要求考生能够准确把握舞蹈作品基本韵律和风格特点,具备学习舞蹈的身体素质、技术、情感和形象塑造能力。
(2)考试标准
考生自备1分钟以内的舞蹈组合,舞蹈种类可包括民族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芭蕾舞、古典舞、国际标准舞、流行舞任选其一。
2. 音乐基础能力测试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音乐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要求学生有较强的视唱、音乐表现以及舞台表演能力。
(2)考试标准
按下列顺序依次完成:基础能力一、基础能力二、基础能力三、基础能力四。
基础能力类别 | 考试内容 |
基础能力一 | 视唱 |
基础能力二 | 朗诵 |
基础能力三 | 音乐表演(片段) |
基础能力四 | 情景演绎 |
3. 音乐作品展示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乐器演奏(演唱)技巧及舞台表演能力,要求考生能完整的展示一首专业作品,有较强的音乐技巧和对音乐风格的把握,具备学习音乐的良好基础。
(2)考试标准
考生自备3分钟以内的音乐作品,乐器种类可包括声乐类、管弦乐类、键盘类、弹拨类、打击乐类。
三、考试形式和分值
1.考试形式:现场面试,考试限定用时为一组30分钟。
2.满分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