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18:00;
网上报名网址:http://218.197.48.19:8088/ZSB/login.asp;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校内专升本考生报名,由所在学院集中报送资料),2015年5月14日(校外专升本考生);
现场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勤政楼一楼)。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湖北医药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11号)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本科教育工作。现将招生及相关事宜介绍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报名条件
选拔对象: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见上表↑↑)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我校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报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1日18:00
(2)报名网址:http://218.197.48.19:8088/ZSB/login.asp
(3)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高考考生号等)
2.现场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分两个时段进行。2015年5月13日,接受校内专升本考生报名,由所在学院集中报送资料;2015年5月14日,接受校外专升本考生报名,报名手续必须由申请者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报名地点: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教务科(勤政楼一楼)。(公交路线:在十堰市火车站广场乘车,可选择4路、5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即到;在十堰市三堰客运站门口乘车,可选择4路、5路、8路、10路公汽,到太和医院站下车过街即到。)
(3)报名资料:符合报名条件的普通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请持以下资料报名:
①身份证原件。
②《2015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申请者、申请者所在高校和举办学校各留存一份。考生根据要求如实填写,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
③已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一份,考生所在院校教务部门需盖章确认。
④在省、部级及以上赛事中获得优异成绩的考生,或在统计源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加分标准见附件。申请者填写《2015年湖北医药学院普通专升本考生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份,考生所在院校相关部门需盖章确认。报名时还请携带证书或期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通过审核者,给予相应加分。
(4)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号)批准的标准执行。护理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学、药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报名考试费均为130元。详见下表。
(5)电子采像:考生报名后进行现场电子采像,采像费用自理。
(6)学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报名学生的专科学籍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者,取消其考试资格。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我校将及时在学校、教务处主页上公布。
(二)考试
1.考试科目(见附件)
2.考试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统一安排,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6日-6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通过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4日-5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教务处领取准考证。
(三)录取
1.各专业均设定英语资格线,达到英语资格线者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最后一名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则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若英语成绩亦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课程考试中综合分析题得分高者。
3.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公示
6月中下旬,学校在校园网主页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五)备案
7月6日前,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专升本学生名单上报省教育厅进行审核备案。7月30日前,省教育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到
8月底,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专升本学生的档案由原所在学校集中整理,报到后按照我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
四、学籍管理及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相应专业本科三年级组织教学。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普通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国家有关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查询及联系方式
省教育厅2015年专升本专栏:http://www.hbe.gov.cn/content.php?id=12544;
湖北医药学院主页:http://www.hbmu.edu.cn/ ;
湖北医药学院教务处主页:http://jwc.hbmu.edu.cn/structure/index.htm;
咨询电话:0719-8891095,联系人:牛媛媛;
举报电话:0719-8891077,联系人:郑建祥。
湖北医药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