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1.招生对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应届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
2.报名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课程并能如期毕业,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1.报名
(1)考生在4月23日—5月18日期间登录http://218.199.48.18:81荆楚理工学院专升本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打印报名表。校内专科生于5月18日将报名表交报考专业所属学院教学科。
(2)5月20日 报考学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结果。
(3)5月22日 资格审核合格的外校专科学生持由专科就读院校教务处签章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和成绩单,到荆楚理工学院主校区行政楼B310(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现场确认。
(4)报名时缴纳考试费。缴费标准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校内资格审核合格的专科生直接到财务缴费,凭发票到B310(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登记。
2.资格审核
教务处按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对报名学生的学籍资格及学信网处分记录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在“荆楚理工学院专升本报名系统” (http://218.199.48.18:81)查询,同时在“荆楚理工学院教务处专升本专栏”(http://jwc.jcut.edu.cn/sort.php/12)公示名单。
3.考试及成绩查询
我校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在“荆楚理工学院教务处专升本专栏”(http://jwc.jcut.edu.cn/sort.php/12)公布。
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6月8日到教务处考务科(行政楼B312)领取准考证。
考试时间为6月9日。(考试安排详见准考证)
从7月10日开始,考生可在http://218.199.48.18:81查询。
4.录取:
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行“阳光工程”。
各招生专业分别在科目一、科目二(两门专业考试成绩之和)设最低录取控制线,考生达到我校单科成绩标准后,按总分排序,确定各专业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学校可根据生源质量,微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5.公示
我校于7月20日前将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考生可在考生可在http://218.199.48.18:81查询,无异议后上报湖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6. 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无误后,在8月上旬向录取的考生邮发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专升本报名系统”中的“联系地址”。
7.入学报到
录取到我校的普通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专科毕业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学生档案由本人自带。
四、缴费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缴费项目和标准与我校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五、学籍管理与就业政策
普通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组班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教务处到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并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
普通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后,不得转学。
普通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写实性普通本科毕业文凭;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学生的就业按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的政策执行。
六、普通专升本工作联系方式
我校普通专升本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咨询电话:0724—2355815
监督电话:0724-2355606
信息公布网站:http://jwc.jcut.edu.cn/sort.php/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