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2015年普通专升本实行计划管理,该校2015年 “专升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如下表所示:
院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数 |
学位 |
备注 |
10525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20 |
工学 |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0 |
工学 |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0 |
工学 |
||
120202 |
市场营销 |
20 |
管理学 |
||
120204 |
财务管理 |
20 |
管理学 |
(注: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今年的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招生计划将在5月30日前公布)
该校无需网报,有意愿报考该校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校内科技学院学生到科技学院教务科进行报名,校外学生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教务科(第一教学楼二楼1217办公室)进行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持申请表、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和考试费130元,到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进行报名和电子采相,每名学生限填报我校招生专业中一个相关专业。
具体招生简章详情如下:
一、“专升本”选拔的对象及条件
1、选拔对象
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学院以及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专升本”招生计划 (见最上方)
三、“专升本”工作程序
1、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持申请表(见附件二)、本人已修课程成绩单(经本校教务处盖章确认)和考试费130元,到我校报名和电子采相,每名学生限填报我校招生专业中一个相关专业。报名时间安排为2015年5月4日-15日(节假日除外),校内科技学院学生到科技学院教务科进行报名,校外学生到我校教务科(第一教学楼二楼1217办公室)进行报名。
2、审核。我校教务处汇总报名考生信息后对“专升本”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于5月22日在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名单,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公示网站(http:// jwc.huat.edu.cn)。
3、考试。我校教务处教务科负责考试组织。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本人于2015年6月4、5日持身份证、学生证到我校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准考证。考试科目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考试科目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计算机基础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
120202 |
市场营销 |
|
120204 |
财务管理 |
考试时间:2015年6月6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考试)。
考试参考教材:
大学英语:《实用英语综合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主编:《实用英语》教材编写组 (编者);
高等数学:同济大学应用数学系编(本科少学时类型),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三版;
大学计算机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第三版,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主编蒋加伏,沈岳。
4、录取。“专升本”学生录取工作由我校教务处负责。录取分数线由学校“专升本”工作组确定,录取工作将严格按“专升本”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课程考试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者按英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英语成绩也相同则按高等数学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公示。学校按拟录取“专升本”学生名单及考试成绩在我校教务处网站公布(网址:http://jwc.huat.edu.cn),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6、备案。无异议“专升本”学生名单由我校教务处上报省教育厅复核备案。通过复核备案的“专升本”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发放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7、报到。被学校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2015年9月5日—9月6日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第一教学楼二楼1225办公室)报到,由学籍管理科统一办理入学手续和网上选课。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收费
“专升本”学生与当年同类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五、学籍管理
“专升本”学生编入本科三年级插班或者单独编班组织教学,其本科学籍由我校教务处到省教育厅办理注册手续,按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的要求管理。“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学习后,不得转专业或转学。“专升本”学生修完本科学业,成绩合格者,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的学习起止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9-8238604 0719-8207934
举报电话:0719-8262401 0719-8238793
公示网站地址:http://jwc.huat.edu.cn
Email:qyks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