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经济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鄂经院发〔2023〕13号)和湖北经济学院《关于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湖北经济学院2024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各助学点、教学点初核、自学考试办公室和成人教育部初审、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共有104人符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公示期间对以上名单如有异议,可向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提倡实名,以便于调查核实。
附件:2024年上半年湖北经济学院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合格名单
湖北自考考试申请学士学位基本条件有哪些?
1.自考生需确保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这是申请学士学位的首要条件。
2.在学位课程方面,自考生需保持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3.外语水平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标准,考生可选择以下途径之一满足要求:
(1)参加学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并达到合格线(英语专业需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总分在425分以上,并提供有效证明;
(3)符合免考条件者,如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合格、或英语四六级等考试合格者,可申请免考;
(4)英语专业本科生需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并合格。
4.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外语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