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鄂教高函[2020]3 号)精神,结合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培养目 标和要求,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 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 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普通本科 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以及举办普通全日制高 职高专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
(二)报名条件 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 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 程,成绩良好,报考时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计划 我校 2020 年共有经济学等 12 个本科专业招收“普通考生”的 专升本,招生计划共 610 人,具体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各专业招生计划》(附 件 1)。本招生简章所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是计划招生人数。报名 结束之后、考试之前,根据报名情况,我校将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招生计划数,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增减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名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 年 6 月 28 日 8:00—7 月 1 日 23:00。
2.报名平台:符合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 录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 网址为 http://zsb.e21.cn)进行网络报名,选择“普通考生”类型 报考我校(具体报名流程请登录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考 生认真填写各项信息,对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 相应责任。
3.报考专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 人专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我校院校代码为 13256,各本科专业代码见附件 1。
(二)资格审核
1.学校 7 月 2 日 8:00—18:00 对考生志愿进行审核,志愿信息 审核通过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 可在 7 月 3 日 8:00-17:00 更正一次志愿信息。学校 7 月 4 日 8:00-17:00 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志愿终审。
2.志愿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可在 7 月 2 日 8:00—7 月 5 日 14:00 在报名平台下载并打印专升本报名申请表(打印后要在“申请须知 与承诺”一栏手写签名),7 月 3 日 8:00—7 月 10 日 18:00 登陆我 校官网的专升本信息平台提交审核材料(本人身份证及专科毕业证 照片,考生报名申请表(签字版)及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电子版),并按 80 元/人的标准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3.在报名平台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提 交审核材料或逾期未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 格;报名考试费缴纳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一律不再退费。
4.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 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 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 试、录取、报到资格。
四、考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科目为英语(不含听力), 总分 100 分;各专业课科目总分均为 150 分。各专业具体专业课科 目和参考教材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专升本考试科目及 参考教材》(附件 2),各科目考试大纲见《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2020 年专升本考试大纲》(附件 3)。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公共课科目英语考 试时间:9:00—11:00,专业课科目考试时间:14:30—16:00。 考试当日,我校为考生免费提供中餐和午休场地。 2.考试地点:考场设在我校教学楼,各考场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除音乐学专业《专业综合》科目的《钢琴、声乐、 器乐(三选一)》采用现场演奏的形式考核外,其他科目考试形式 均为笔试、闭卷。
(三)考试入场流程
1.考生于 7 月 21 日至 27 日登陆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持 2020 年专升本考试准考证和个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进入我校时,应自觉佩戴口罩, 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并做好信息登记。
3.考生体温如果出现异常,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到指定地 点休息。十分钟后再次测量体温,若体温正常可进入学校参加考试, 如果体温仍然异常,则考生进入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并按照上级疫 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处理。
(四)成绩发布 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发布考生成绩。考生可根据学校官网的 通知登录我校专升本信息平台查询个人考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 为公共课科目英语与专业课科目的成绩总和。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 3 日之内向我校提出 成绩复查申请,同时填写成绩复查申请表,发至指定邮箱。学校将 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在 7 日内给予答复。
五、录取
(一)录取标准 我校依据考生两门课程考试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 次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 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补录方法 若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 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专升本报名平台公布,供第一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报名补录。报名补录考生专科所学专业应与报名我校补录 的本科专业相关。我校根据公共课科目英语成绩对报名参加补录的 考生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同专业考生英语成绩相同, 则按专业课科目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较高者优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录取公示 我校及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各专业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 7 天, 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 送省教育厅复核。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经教育厅复核备案后,学校通过中国邮政 EMS 向被录取考生寄 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06﹞107 号)文件规定,报名参加我校普通专升本考试的考生应向我校缴纳普通专升本报名考费,收费标准为 80 元/人。被我校录取的 2020 年普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与经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同 专业 2020 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收费标准相同。
七、学籍复核及入学政策
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 书原件,按录取通知书的具体要求到校报到,如有逾期未到校的, 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 理入学手续,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不符等情况,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我校对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按照教育厅鄂教高函[2020]3 号文件 精神进行管理。专升本学生原则上单独编班教学,确实无法单独编 班的安排在同专业三年级插班教学。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专业学习 后,与其他本科生一样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待遇,但不得转专业 或转学。专升本学生按专业培养方案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普 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标注“在 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的实际 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