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分专业按两门考试课程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比较考试科目一的成绩。
(二)录取流程
1. 专项计划考生录取。①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根据录取规则,按专项计划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②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2. 普通考生录取。①录取。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②第一轮录取结束后, 如我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不再进行补录;如有未完成的普通考生计划,接受补录报名。第一轮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录报名。
对报名补录的学生,我校按计划数分专业根据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分专业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三)公示及录取
在学校专升本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含退役大学生士兵申请免试入学),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满学校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审核。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我校向正式录取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可通过我校专升本工作网站上的“专升本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录取通知书,也可申请寄发录取通知书。
(五)已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调剂专业,录取未报到学生空出计划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