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专长(声乐、钢琴、器乐任选一)(100分)
一、现场演唱(或演奏)两首曲目,要求背谱演唱(或演奏);
二、考试曲目由考生自选。
各门专长具体要求:
声乐:
(1)完整地演唱考核曲目,自如地胜任作品所具备的音域,能够流畅圆润地演唱作品极限音;
(2)节奏准确、歌词、旋律熟悉;
(3)运用呼吸较好地完成低、中声部的统一演唱;
(4)上下声区较统一,能够较好的掌握歌唱共鸣;
(5)掌握准确的歌唱呼吸,具备控制声音音色和力度的能力;
(6)初步掌握多种类型风格的作品,能够完整、准确地表现不同作品内容。
钢琴:
(1)能够顺利地完成作品中所具备的的技巧和难点;
(2)音色优美、动听,乐句的呼吸分明;
(3)能够准确地演奏出谱面上标出的演奏符号和表情记号。如:力度记号、速度记号等;
(4)能够较准确地表现出不同时期、不同地域、不同风格、不同流派作品的风格和特点。
器乐:
(1)完整地演奏考核曲目,自如地胜任作品所具备的的特点,能够流畅地完成作品中的难点;
(2)初步全面地掌握演奏技巧,能较自如地驾驭和把握乐器演奏的音色、音量和力度;
(3)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能力,能够较准确地把握风格各异的作品,并能声情并茂地进行演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