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学历层次学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在退出现役后,完成专科学业前(一般在大三下学期),可免试申请升入本科(专升本)学习。原就读高校举办有本科学历层次教育的,应在本校申请;属独立设置专科学校的,可在我省同年招收退役士兵的高校内选择一所就读。录取手续由拟就读高校负责,办理时间与普通专升本同步进行。申请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学校对省教育厅出具关于同意学生免试进入本校本科(专升本)学习的请示。【请示中需引用的政策依据为: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关于做好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的通知》(参动[2013]69号)“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2.学生向学校提交退役士兵考生普通专升本报名申请表。
3.学生个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
4.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学校经办人签字)。
5.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经办人签字)。
6.三等功奖励证书复印件(复印件由学校经办人签字)。
7.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或个人记功奖励(报告)表(此件一般存于学生退役地民政部门个人档案内,复印件由存档单位加盖公章)。
8.学校向学生原服役部队发出的立功情况核查函(不得个人转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