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专业考试大纲(总分200)
第一部分:《专业综合》(100分)
课程一:《设计概论》考试大纲(总分60分)
一、 考试性质和目的:
《设计概论》是环境设计专业的一门必修专业基础理论学位课程。根据环境设计专业的特点,考试的目的和要求主要有:
考察学生是否较全面地掌握了设计的基本理论,树立了正确的设计思想,以及较完善的知识结构。从而进一步考察学生是否具有较好的设计文化修养,总结前人、他人的设计成果与客观评判设计作品的能力,以及较好的设计观念和思维。
二、 考核内容和目的:
该项对各章节要求出重点、次重点、一般的三个层次,比重分别为:65%、25%、10%的关系。
第一单元:导论(一般)
1.主要内容:设计学的研究范围及其现状、设计学的研究范围、设计学研究的现状。
2.考核目的:
(1)、是否明确学习《设计概论》课程的目的和意义,并理解和掌握设计学的研究分支,以及当今西方一系列的设计思潮等知识。
(2)、重点考核中国古代设计的文化思想渊源及其对当今设计的启示。
第二单元:设计理论(次重点)
1.主要内容:设计的多重特征、设计的类型、设计师。
2.考核目的:
(1)、是否了解设计学一系列的有关理论基础知识。
(2)、重点考核设计各特征及其之间的联系,设计的类型及其分类的依据,设计师的社会职责。
第三单元:设计史(重点)
1.主要内容:
(1)、中国部分:原始社会时期的设计、奴隶社会时期的设计、封建社会时期的设计。
(2)、西方部分:西方古代设计、设计与工业革命、西方19世纪设计、现代设计运动、西方当代设计发展现状及展望。
2.考核目的:
(1)、是否了解设计的源流,即中国的、西方的设计发展史;
(2)、重点考核中国历代不同设计领域的设计特征,西方近现代各种设计运动的特点、其出现的社会原因和背景,以及其前后更迭的历史联系。
第四单元:设计批评(次重点)
1.主要内容:设计的批评对象及其批评者、设计批评的标准、设计批评的方式、设计批评的理论。
2.考核目的:
是否了解设计批评的基本理论知识。
三、考试方式:
考核形式:考试; 考核类型:闭卷笔试。
四、试题类型:
(1)选择题;(2)填空题;(3)名词解释;(4)简答题;(5)论述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