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学目标及任务
1.知识传授层面: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使学生正确理解民法总则部分的基本概念,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初步具有运用民法理论独立分析、解决民事问题的能力,为以后学习、掌握各门民事特别法打下基础;养成阅读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形成批判性和实践性的法律思维方式,获得终身学习的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口头表达能力和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2.能力培养层面:使得学生应该能够了解民法学理论前沿,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创新能力;理解民法的基本理念和民法基本精神,具备法律专业精神;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建立民法的基本理论框架;运用民法原理或法律命题适用于具体民事法律事件的分析,以专业的法律语言表述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
3.价值引领层面:在具体课程内容的教学过程中输出课程思政要素,综合采用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式,同时引导学生树立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步伐。
二、理论教学内容
第一章 民法概述
【教学目的】建立民法的基本理论框架;理解民法的基本理念和民法基本精神;正确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为以后学习、掌握各门民事特别法打下基础;养成阅读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形成批判性和实践性的法律思维方式,建立民法的基本理论框架。
【教学要求】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民法有一个宏观的了解。包括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点、体系、渊源、适用范围、历史发展及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等基础知识。让学生体会到我国民法是以保护人民利益为设定的先进法律。
【重点难点】
1. 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课程思政】
通过对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点、体系、渊源、适用范围、历史发展及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区别等基础知识,让学生体会到我国《民法典》是以保护人民利益为设定的先进法律。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性质
一、民法的概念
二、民法的性质
三、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历史发展
一、从近代民法到现代民法
二、我国《民法典》的体例
三、我国民法的发展及未来
第三节 民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民法和商法
二、民法和经济法
三、民法和社会法
四、民法和民事诉讼法
第四节 民法的渊源
一、宪法
二、民事法律
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
四、行政规章
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六、地方性法规或者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七、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八、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习惯
第五节 民法的适用
一、民法的适用范围
二、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
理解民法的基本理念和民法基本精神;正确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为以后学习、掌握各门民事特别法打下基础;养成阅读和独立思考的习惯,形成批判性和实践性的法律思维方式。建立民法的基本理论框架;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要求】
通过教学,使学生对民法的基本原则有一个宏观的了解。特别是民法特有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使学生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基本原则的内容。
【重点难点】
1.公序良俗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课程思政】
通过对民法特有的意思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使学生了解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掌握基本原则的内容。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中基本原则体现的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法基本原则的概述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立法宗旨
二、民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第二节 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一、内涵
二、在民法中的体现
第三节 平等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内容
第四节 意思自治原则
一、概念
二、内容
三、对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第五节 公平原则
一、概念
二、在民法中的体现
第六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历史发展
二、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三、诚信原则的主要功能
第七节 符合法律和公序良俗原则
一、合法原则
二、公序良俗原则
三、公序良俗原则与相关原则
第八节 绿色原则
一、概念和意义
二、绿色原则的内涵
三、绿色原则的适用
第三章 民事法律关系
【教学目的】
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理论框架;运用法理学知识理解民法的核心;掌握民法的基本法律制度,为以后学习、掌握各门民事特别法打下基础;初步具有运用民法原理或法律命题适用于具体民事法律事件的分析,以专业的法律语言表述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民事法律关系与社会关系的关系,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要素及民事法律事实的相关内容。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的制度进步和优越性。
【重点难点】
1.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2.民事法律事实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原理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在民法体系构建中的意义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概述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要素
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
一、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意义
二、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客体
一、民事权利客体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权利客体的主要类型
第四章 民事主体
【教学目的】
建立民事主体的基本理论框架,建立学生对民事主体基本类型的认知,在知识体系上建立民事主体—客体—内容(权利、义务)的逻辑关系;能够通过不同民事主体的具体制度来分析具体法律事件,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司法实务问题的能力。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事主体的相关知识点,特别要熟练掌握民事主体的三种类型,以及法人进一步细分,了解不同类型民事主体的具体法律制度。
【重点难点】
1.自然人的行为能力
2.监护制度
3.营利法人的特别制度
4.法人的分类
5.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
【课程思政】
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在保护自然人从出生(包括胎儿阶段)到死亡的合法权益的进步性,以及我国民法在个人信息保护、意定监护等制度上的创新;理解民法在促进民商事交易,保护法人财产权益,平衡中小股东和大股东利益上的价值。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监护
四、宣告失踪
五、死亡宣告
六、两户制度
第二节 法人
一、法人的一般原理
二、营利法人
三、非营利法人
四、特别法人
第三节 非法人组织
一、非法人组织的概述
二、非法人组织的分类
三、非法人组织的设立
四、非法人组织的财产责任
五、非法人组织的解散
第五章 民事权利
【教学目的】
建立民事权利的基本理论框架,领会民法总则的立法精神;培养运用民事权利的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法律事件的实践能力,培养动手能力和解决司法实务问题的能力;了解民事权利的类型,能运用民事权利的理论知识分析如何对实践中出现的新型权利进行救济和保护。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掌握民事权利的相关知识点,特别要熟练掌握民事权利的法定类型和基本分类,民事权利的取得、变动、行使及其救济。
【重点难点】
1.民事权利的类型
2.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课程思政】
培养运用民事权利的基本原理分析具体法律事件的实践能力,培养动手能力和解决司法实务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在新型权利保护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进步。深刻理解《民法典》在公民权利保护方面的先进性。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事权利概述
一、民事权利的概念
二、民事权利的特征
第二节 民事权利的类型
一、人身权
二、物权
三、债权
四、知识产权
五、继承权
六、股权和其他投资性权利
第三节 民事权利的基本分类
一、财产权、人身权和综合性的权利
二、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形成权
三、绝对权和相对权
四、主权利和从权利
五、既得权和期待权
第四节 民事权利的取得和变动
一、民事权利的取得
二、民事权利的变更
三、民事权利的消灭
第五节 民事权利的行使
一、对于民事权利行使进行限制的必要性
二、民事权利行使的原则
第六节 民事权利的保护
一、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
二、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教学目的】
建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基本理论框架;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概念;初步具有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理论适用于具体民事法律事件的分析,以专业的法律语言表述自己的看法,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培养学生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掌握分析法条运用法条的能力,初步形成批判性和实践性的法律思维方式。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通过讲述民事行为的相关知识点,使学生重点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要件、意思表示、无效民事行为及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等内容。
【重点难点】
1.意思表示的生效
2.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3.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课程思政】
学生通过案例讨论的形式进一步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各种效力情形。使学生深刻理解民事行为效力对保障交易安全,平衡当事人利益,倡导诚实信用原则的价值。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二节 意思表示
一、意思表示概述
二、意思表示的生效
三、意思表示的形式
四、意思表示的解释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一、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概念和特征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要件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七章 代理制度
【教学目的】
建立代理制度的基本认知,在理解代理制度在现代民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作用的基础上,理解代理的三方主体和三方法律关系。培养学生区分、比较和分析代理关系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之间的关系,能运用代理的效力理论尤其是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相关理论和法条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代理制度,重点掌握代理的概念、特征、种类,无权代理、表见代理等知识点,使学生深刻理解代理行为对鼓励多元化交易方式,保护三方当事人利益的价值。
【重点难点】
1.代理权的产生
2.代理的分类
3.表见代理
【教学内容】
第一节 代理概述
一、代理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二、代理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三、代理的分类
第二节 代理权
一、代理权
二、代理行为及其效果
三、代理权的消灭
第三节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
一、无权代理
二、表见代理
三、狭义的无权代理
第八章 民事责任
【教学目的】
建立民事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框架;理解民事责任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概念;了解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及其与民事权利救济的对应关系。能用民事责任的豁免制度来处理实践中的问题。能准确分析民事责任的承担和豁免之间的界限。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通过讲述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点,使学生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类型、民事责任的豁免情形等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民事责任的相关理论来解决民事法律交往中的维权。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在设计民事责任承担和免责制度中体现的对民事主体的人文关怀。
【重点难点】
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民事责任的免责、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
【课程思政】
通过讲述民事责任的相关知识点,使学生重点掌握民事责任的类型、民事责任的豁免情形等内容。培养学生运用民事责任的相关理论来解决民事法律交往中的维权。使学生深刻理解民法在设计民事责任承担和免责制度中体现的对民事主体的人文关怀。
【教学内容】
第一节 民事责任概述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二、民事责任的优先适用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
二、过错责任、严格责任、公平责任
三、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三节 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一、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概述
二、民事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
三、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适用
第四节 民事责任的减轻和免除
一、概述
二、不可抗力
三、正当防卫
四、紧急避险
五、因见义勇为遭受损害的补偿责任
六、紧急救助造成损害的责任豁免
第九章 时效与期间
【教学目的】
建立时效制度的基本认知,了解我国时效制度的规定,并深刻理解时效制度的立法意义。对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区别能准确辨析。了解时效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解决实际问题。
【教学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期限、时效的概念、意义;掌握诉讼时效的概念、种类、起算、中止、中断、延长以及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使学生深刻理解诉讼时效对促进交易效率,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价值。
【重点难点】
1.诉讼时效期间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3.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教学内容】
第一节 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概述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分类
四、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五、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断、中止和延长
六、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后果
七、诉讼实效利益的抛弃
第二节 期间
一、期间的概念和分类
二、除斥期间
三、期间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