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佳,男,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市场营销专业学生,报考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普通专升本电子商务专业(准考证号:131049501010101410)。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知情人举报,该生不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录取条件。经核实,该生于2012年曾因斗殴受过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武纺大外经贸【2012】3号文,留校察看期限为:2012年9月-2013年8月),不符合《武汉纺织大学201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第四条规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记过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和考试作弊行为。”,经研究并报校领导批准,现决定取消该同学2013年普通专升本拟录取资格。
由于报考电子商务专业未被录取的学生,均不符合今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控制线:科目1≥35分、科目2≥31分,按《简章》“报考流程”第二条“考试及录取”第5条规定:“录取过程中,学校有权根据生源质量,在不突破总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微调各专业招生计划数。”,现将该计划调整到会计学专业,按顺次将拟录取李芝同学,其准考证号为:131049501010102103。
特此公示,咨询电话:027-59367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