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文件精神,我校已完成2023年普通专升本考试组织、阅卷登分、成绩公布、成绩核查等工作。根据《湖北医药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要求,我校录取规则为:
(一)专项计划考生录取
1.在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
2.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专项计划。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3.专项计划录取结束后,未被专项计划录取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录取。
(二)普通考生录取
按分专业报考考生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总分相同时,按《大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如《大学英语》成绩也相同,再按《专业综合》科目1成绩排序录取。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
根据录取规则,在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内单独录取。按综合考查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根据以上录取规则及最终公布的分专业计划,经专升本领导小组审定,现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3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6月2日止。
联系人:朱老师,王老师。联系电话:0719-8891095。
根据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学校将继续在预取、报到、学籍注册等环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湖北医药学院专升本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