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3〕2号)文件精神以及《湖北理工学院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规定,我校严格按要求组织了普通专升本报名、审核和考试,考试结束后学校及时组织了试卷评阅、核对、统分以及考生成绩复核等工作,并按照“招生简章”录取原则,对照录取计划进行录取。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录取计划应录取50名,实际预录取50名;“专项计划”录取计划应录取212名,实际预录取212名;普通考生录取计划应录取938名,因汉语言文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财务管理专业末位考生同分原因,实际预录取942名,其中小学教育专业一名“专项计划”考生转入普通考生计划录取。
预录取结果经学校审议通过,现将名单进行公示。预录取考生资格审查将贯穿招生、考试、录取、报到等工作全过程,在整个“专升本”各工作环节,一旦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律取消考生报名、考试、录取、报到资格,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教务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6日-6月1日
举报电话:0714-6356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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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