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湖北经济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支持高校,学校聚焦聚力打造一流本科教育,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主动对接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学习经历的要求贯穿教育教学始终,推动学校事业高成长高质量发展,奋力推进“学院升大学”“硕点升博点”的“双升”战略,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迈上实现更新跨越的全新征程。
校园环境
学校位于武汉市光谷科创大走廊腹地,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汤逊湖畔,占地面积2183亩,校舍建筑面积73.7万平方米。倾力打造校园生态景观轴,疏朗别致,绿水环绕,林木葱茏,花香四季,人文智慧绿色相映生辉,获评省级生态园林式学校。
学科专业
学校现设本科专业62个,开办会计、金融、法律3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学科专业体系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干,工学、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统计学、法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法学、现代服务业、区域经济发展与碳中和、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4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财政学、货币金融学2门课程获评国家级“金课”,44门课程获评省级“金课”,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6个,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获一等奖6项。
师资力量
学校聚焦聚力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引育并重、聚才兴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事业心强、充满活力、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1128人,其中教授150人、副教授43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87人、占比52.04%,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6人,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32人,全职台湾教师42名,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批准湖北经济学院为“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是湖北经济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的一张亮丽名片。
二、继续教育学院概况
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属学校公共服务机构,是学校继续教育的办学单位,专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学院坚持“三驾马车,双轨并行”发展战略,坚持“扩大规模,优化结构,规范办学,提高效益”发展思路,不断提高人才、社会、经济“三大效益”,努力实现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效益“三大跨越”,办党和人民满意的继续教育,为学校全面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作出贡献。
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越的办学条件和较强的学科优势,开设30个本专科专业(其中,会计学、金融学、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等本科专业为湖北经济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工商管理等本科专业为湖北经济学院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办高起专、专升本及高起本3个办学层次,现有在籍学生1.1万人,近年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万余人。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办学过程中狠抓规范管理,注重教育教学质量,严格执行教学“五统一”(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版本、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以质量提升为核心,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深受省教育厅教学检查评估专家组好评,赢得学生、家长、社会广泛赞誉。
三、招生专业信息
备注:学费标准以湖北经济学院财务处公示的2023学年收费目录清单为准,教材费据实收取。
四、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满17周岁(2006年9月1日以前出生)。
(三)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符合“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加分录取项目”(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当年发布的成人高考考生报名须知)中相关要求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及照顾加分。
五、报名与缴费
考生报名须登录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平台(请广大考生务必于2023年8月中旬开始密切关注相关省份教育考试院网上发布的“2023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使用本人手机号、微信号与身份证号三重绑定的实名制进行注册,按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平台对考生学历证书等真实性进行大数据比对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网上缴费。
所有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免试入学的考生都须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并在网上缴费。
六、成人高考时间与科目
(一)考试时间:2023年10月下旬,考生于考前一周在生源所在省份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详情见考生准考证上考试时间具体安排)。
(三)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下达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学校认同并执行教育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免试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七、新生入学与注册
2023年录取新生于2024年春季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入学,新生应按时到所在校外教学点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凭有关证明向学校或所在校外教学点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八、教学管理与毕业
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未修满学分的学生,经批准可以延长修业年限,在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要求,方能毕业。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湖北经济学院颁发湖北经济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书。通过湖北经济学院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