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联系,也就是关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和多样性。
唯物辩证法所讲的发展,是指事物由低向高级、由简单向复杂、由序的运动。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即共性与个性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区别。
第二,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相互依存。
第三,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相互转化。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在唯证法中占有重要的理论地位,在认识和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第一,就人类认识过程而言,从对个别、特殊事物的认识上升到一般、共性的认识,再用一般。共性的认识指导对其他个别、特殊事物的认识,这正是人类获得正确认识的正常秩序,若不如此,人类认训就不能得到丰富和接近真理;
第二,就是中国革命与建设实践而言,共性与个性想结合这一基本思想原则的哲学基础,也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理论的哲学基础,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的理论指导。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键。
(3)是否承认矛盾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
(4)矛盾分析方法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1)既然任何事物质都是质与量的统一,就要把对事物的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结合起来,定性研究是认识的基础,定量研究时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2)既然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特定的度,就要使我们的认识和实践与事物本身度相适合,掌握适度原则。
(3)既然事物发展变化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就要外理好量变与质变的关系,既要重视点滴的积累,又要善于抓住机遇,将事物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否定之否规律表明,事物发展的总方向,总趋势是前进和由升的事物的发展的具体道路又是曲折的迂回的;事物自我发展道路的前进性的统一。